醋化股份(603968):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行业动态 日期:2024-04-26 19:13:23 浏览量:15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6 号文《关于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55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46.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16.4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5月13日对这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2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7,229.9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79.75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79.75万元。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法律和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5月26日,公司及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人”)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6日和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1)。2020年6月1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宏信化工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平安证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7,229.9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79.75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79.75万元。

  201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78.6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请见2015年6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0)。

  2016年2月2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赞同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资本预算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将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于2016 年2月25日披露的公告临2016-010号《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已于2017年2月15日将该等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于2017年3月30日披露的公告临2017-010号《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未使用的公告》。

  (1)前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有关产品情况如下: 201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15年6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5-011”号公告)。

  201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16年6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6-024”号公告)。

  2017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7-021”号公告)。

  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18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临2018-013”号公告)。

  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19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临2019-018”号公告)。

  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0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临2020-018”号公告)。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6日和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同意对年产5,000吨烟酰胺联产44吨烟酸及副产3,941.2吨硫酸铵生产项目、年产11,000吨山梨酸钾项目和醋酸及吡啶衍生物科研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结项,将原计划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0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9,014.0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16,609.03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2,405.06万元)以及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2020年3月31日后、募投项目变更前所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向3.5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和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其中,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宏信化工有限公司,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不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我们大家都认为,醋化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按照《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醋化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平安证券觉得:醋化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2:“年产11,000吨山梨酸钾项目”项目在公司原有厂房上做改造建设,节约了建筑工 程费,同时节省了部分公用工程、安装费和设备购置费。2020年 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对项目进行结项,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注1:自 2015年以来,受市场环境变化和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的影响,烟酰胺商品市场需 求减弱。鉴于此,公司重新进行了市场调查与研究,经考虑项目投入对公司的收益回报,审慎 研究后对项目设计的具体方案及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建设期间由原定2016年6月延长至 2017年6月。此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再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调整,将建设期由2017年6 月延长至2018年6月。2018年,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将项目建设期间由 2018年6月延长至 2019年6月。2019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将项目由2019年6月延长至2020年6月。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对项目进行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注3:科研中心项目因研究项目内容有所调整,为充分保证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 决定将科研中心项目延期实施。此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4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项目进行变更,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78.6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符合监管要求。

  2016年2月2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将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不超 过12个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于2016 年2月25日披露的公告临2016-010号。本公司已于2017 年2月 15日将该等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3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赞同公司使用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不超过12个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于 2017年3月30日披露的公告临2017-010号公告。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关于以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未使用的公告》。

  201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16年6 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临2016-024”号公告)。2017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17年6 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临2017-021”号公告)。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18 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 性存款的公告》(“临2018-013”号公告)。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 详见2019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临2019-018”号公告)。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2020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临2020-018”号公告)。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年产5,000吨烟酰胺联产44吨 烟酸及副产 3,941.2吨硫酸铵 生产项目、年产11,000吨山梨 酸钾项目以及醋酸及吡啶衍生 物科研中心建设项目

  变更原因: 请参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之“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临2020-021”号公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3.5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目前已正式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资产金额的投入未达进度原因:少量尾款 尚未支付加之以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工程物料所致。

  注:“3.5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满足了公司自行处置部分危险废弃物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环保设施处理水平和档次,为公司的高

  “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目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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